紅網湘潭縣站2月26日訊(分站記者 羅建 通訊員 黃戌娟 劉兆雲)湖北省石首市某食品公司的老闆薑維才虛構事實與湘潭縣某湘蓮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價值22萬餘元的湘蓮購銷合同,拿到貨後沒有付貨款便杳無音訊。為了逃避打擊,薑維才停止公司經營,甚至謊稱自己患病死亡註銷了戶口。
  近日,湘潭縣法院對薑維才犯合同詐騙罪作出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02年5月的一天,薑維才找到湘潭縣某湘蓮有限公司老闆胡某,以香港某某公司下屬蓮蓉廠需要採購蓮子為由,要求胡某提供28噸湘蓮,雙方在湘潭縣花石鎮簽訂了一份價值228665元的湘蓮購銷合同,合同約定胡某供貨後,薑維才應分別於同年6月5日和7月15日付清全部貨款。
  5月11日胡某按照約定供貨後,薑維才並未把貨物銷售給香港某某公司下屬蓮蓉廠,而是把貨銷售給廣州某有限公司用於抵消自己的債務。之後,胡某多次尋找薑維才要求給付貨款,薑維才或者關掉手機,或者以無錢為由拒付。之後,薑維才為逃避打擊,將自己的公司停止經營。公安機關對其網上追逃後,薑維才在多個省市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以打零工為生,並於2010年以自己患病死亡為由註銷戶口,致使供貨方價值228665元的貨款無法追回。薑維才在2011年10月12日向公安機關投案後,退還被害人貨款37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薑維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後逃匿,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懲罰。(完)  (原標題:為躲債謊稱自己死亡 詐騙男子獲刑四年罰金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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