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岩文圖
  本報訊鄭州市高新區石佛街道辦轄區內出現約200多米長沿街違法建設門面房一事(詳見本報5月22日C05版)經本報報道後,附近一些居民、單位又陸續反映了該處違法建築的“兩次建成,兩次被拆”等內情。尤其是相對於之前兩次雷厲風行的強拆,此次城管執法部門處置得拖拉,更是引發了他們的質疑。昨日上午,大河報記者就這些情況,再次採訪了鄭州市高新區城管執法部門。
  1追問違法建設,還占了別家的地?
  (回應:不管爭議如何,都不影響違法建設定性)
  昨日上午9時25分,大河報記者再次來到位於鄭州市電廠南路以北、河南電力工業學校以西無名道路路西的違法建設現場。此時,路口以前堆放的一些磚垛不見了,之前已經建成的門面房牆基周邊,也沒有了施工跡象。
  不過,由該路口向北路西,一排此前未完工的門面房,已經安裝了門窗、粉刷了內外牆面,整裝待租。路西的電廠東路1號院居民說,本報報道發出後,之前離路口較近、在建的門面房確實停工了,但靠北方向框架已成的門面房卻在加緊施工。
  電廠東路1號院是河南電力工業學校的家屬院。見到本報報道後,該校相關負責人張先生致電本報反映說,該處違章建築不僅影響了家屬院的通道和環境,還強占了原本屬於該校的土地。
  張先生出示了兩本“鄭州市土地管理局”於1996年1月頒發給該校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文號分別為“鄭國用(1996)字第1743號”、“鄭國用(1996)字第1744號”。
  據張先生講,該處無名道路位置之前是一條小河溝,學校的家屬院就建在河溝的西岸,併在地界的紅線之內建有圍牆。後來,孫莊村開始緊挨圍牆外建房,強占了學校的國有土地。“當年河溝西岸,確實也有孫莊村的土地,但石佛街道辦說,這些違章建築占地全是孫莊村的集體土地,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他說。
  昨日上午,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地籍測繪管理處工作人員以需要現場瞭解為由,並未對這一情況置評。
  昨日上午10時35分,大河報記者來到高新區石佛街道辦,駐在該辦大院內的高新區城管執法局駐石佛大隊副大隊長餘國鋒接待了採訪。他說,在他們調查期間,孫莊村委會也提供了集體土地手續,但不管這些門面房所占土地使用權存在的爭議如何,都不影響對違法建設的定性。
  2追問此前兩次發現違建迅速拆除,這次為何拖拉?
  (回應:以前是擔心領導視察看到,現在還在研究)
  昨日上午,電廠東路1號院的居民們還反映說,早在2008年、2012年,該處道路未翻修之前,這裡已經出現了兩層格局的門面房,但都被執法部門“雷厲風行”地強制拆除了,“特別是2012年強拆,執法局不到兩天就拆完了”。
  “這次建成的一排門面房,已經是在建成兩次,強拆兩次之後,第三次建了,這次為啥能建成?一直拖了至少兩個月都不見拆除動靜?”有居民說。
  對此情況,餘國鋒表示,他是2011年前來任職的,對2008年的情況不瞭解,但2012年確實有過一次對該處違法建設的強拆行動,“用了兩天半,拆除的主要原因是,有領導要來轄區視察,怕領導看見,有礙市容”。
  餘國鋒介紹,這些違章建築之所以能建起來,主要是當時孫莊村搞拆遷,他們的很多執法人員都被抽調去了,沒有太多精力顧及這一區域,給違法建設者提供了可乘之機。目前,他們已經下發了責令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通知書以及拆除通告等相關法律文書,而且留給違法建設者的法定時限也早已過去,強拆確實早可以進行了。
  對記者查看這些法律文書的請求,餘國鋒聯繫後告知說,內勤在外,沒有檔案櫃鑰匙,暫不能查閱。
  問及目前如何處置這些違法建設,餘國鋒說,他們與石佛街道辦有關領導已經組織召開了多次會議,會商此事。在會議上,孫莊村委會提交了“情況說明”說,他們建設這些門面房,主要是為安置、補貼村內一些老人,“因為一些村民的拆遷補償確實不高”。村委會屢屢進行違法建設,原因一是法律意識淡薄,二是擔心走正規程序審批太慢,也可能難以得到審批。
  餘國鋒透露,會議紀要顯示的意見也是這些違法建設應該拆除,但何時拆除,他暫時也不能明確告知,仍在研究中。  (原標題:這廂查違建多次會商那廂違建房整裝待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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